(时间节点:6月15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访问次数: 386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2021年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两争一前列”的发展指向和加快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的目标定位,坚持问题需求导向,重点支持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究项目,为建设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智力支撑。现就启动2021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基于我市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指南内容
(一)重点项目
9001 常州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的创新路径与对策研究
9002 常州市全域创新体系构建及推进机制研究
9003 常州市高质量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对策研究
9004 常州市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圈政策研究
9005 石墨烯等新型碳材料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9006 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9007 特钢材料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9008 常州市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对策研究
9009 科技投入研发类创新项目绩效评价模型研究
9010 常州市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及对策研究
(二)面上项目
9011 企业创新与产业发展。重点包括: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政策与案例研究;
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培育机制与案例研究;
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案例研究;
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案例研究;
创新链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产业链多主体融通创新模式与案例研究。
9012 创新治理与体制改革。重点包括: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常州创新国际化路径与对策研究;
重大科技项目创新组织模式研究;
攻克“卡脖子”技术机制研究;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案例研究;
科技评估监督与诚信机制研究。
9013 创新生态与载体建设。重点包括:
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培育案例研究;
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机制与案例研究;
全链条知识产权创造及转化机制研究;
宽容失败导向下尽职免责评价方式研究;
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研究;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路径及支持策略研究;
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机制与案例研究;
离岸创新平台建设模式与案例研究;
新型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9014 区域创新与科技人才。重点包括:
常州融入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机制研究;
绿色创新实践案例研究;
民生科技重点领域发展研究;
人才高地与产业高地深度融合机制与案例研究;
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案例研究;
企业激励科研人员创新案例研究。
(三)组织方式
1. 重点项目。采用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前资助方式支持。网上申报时,请注意选择“软科学研究(前资助)”进行申报。
2. 面上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组织、竞争择优的方式立项,对列入指令性计划的项目按后补助方式资助,支持强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项。网上申报时,请注意选择“软科学研究(后补助)”进行申报。所有立项项目于本年度10月底前提交项目研究成果。
3. 面上项目限额分配。常州大学推荐名额不超过12项(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人文社科处会通知申报老师提交纸质版)。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本年度无较长时间出国交流或其它影响课题进度的计划安排,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2. 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 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3. 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0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主报告字数应控制在2万字以内(调研记录另附)。在完成主报告(完整版)的基础上,凝炼出3000-5000字的报告摘要(精简版)。
(三)优先支持类
1. 优先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
2. 优先支持与本地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
3. 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四)限制申报类
1. 有应结未结市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20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企业,该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2. 截至2021年4月30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前一年内总结结题或前两年内终止、撤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3.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除外),该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4. 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事项
1. 2021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 项目申报系统6月3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1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三)书面材料
1. 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 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相关支撑材料;
3. 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请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放;
4. 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 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推荐。武进国家高新区、省西太湖高新区的项目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与武进区科技局会商后再推荐至市科技局。
2. 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各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一式两份至人文社科处(文彰楼511)。
2.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15日17:00,书面材料截止时间6月18日17:00。
联系人:汤滨 联系电话:86330116
附件2:常州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常州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